
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6月29日訊(通訊員 歐陽資)“歐總,您好,我是某家居店的,請問您的房子近期考慮裝修不?”你是不是也常有接到類似的電話?那說明你的信息也出現(xiàn)了泄露。岳塘區(qū)檢察院近期就辦理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。6月24日,岳塘區(qū)檢察院對黃某某等五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提起公訴。
經(jīng)審查,自2019年7月起,黃某某以出售樓盤業(yè)主信息、在校學生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為業(yè)。黃某某主要通過向實體門店購買、與實體門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。然后,他向裝飾公司、培訓教育機構等公司工作人員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。教育機構工作人員吳某某、裝飾公司工作人員胡某某、家居店店主楊某某等為擴大客源,分別從黃某某處購買、置換公民個人信息,并數(shù)次將手中持有的公民個人信息提供給他人。這一連串的違法行為造成公民個人隱私泄露,公民個人信息在市場上被非法流轉。經(jīng)鑒定,黃某某利用微信賬號累計發(fā)送公民信息共計1521238條,累計接收公民信息共計202768條。
根據(jù)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(guī)定,違反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本案承辦員額檢察官賀蔚寅表示,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僅嚴重危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,而且常常與詐騙等犯罪存在密切關聯(lián),隨著信息網(wǎng)絡的進一步普及發(fā)展,社會危害性日漸突出,她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,不輕易透露個人重要信息,以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。同時,她還建議相關行業(yè)內(nèi)部要通過入職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從業(yè)人員信息保護意識的培養(yǎng)。
責編:胡孟婷
來源: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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